应以不孝为耻
今天是九九重阳敬老节,就来说说“孝”的话题吧。
笔者以乡司法所的同志为邻,常有走错门的老人来向我“投诉”,内容大都是儿孙不给饭吃、不给钱治病、不料理日常事务等对老人不尊不孝的事儿,令笔者感触颇多。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父母要化费多少心血?!当子女结婚成家之时,父母大都进入需要后辈赡养的老年阶段。花甲轮回,新陈代谢,这是无情的自然规律。孝敬父母和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作为民族遗产之一,是精华,而不是糟拨粕,永远不会过时。就人之性而言,父母爱子女是天性,是义务。子女孝敬父母也是理所当然。孔子曰:“存善孝为先。”几千年来,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凡是孝敬父母的人,都受到社会的赞扬;凡是不孝顺父母的甚至虐待父母的人,都为世人所不齿。古人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做子女的不知回报辛劳的父母,实在畜牲不如。再进一步思之,人人都会老,你孝敬父母,给后人做出榜样,后人亦会孝敬你;反之,不孝敬父母的人,到头来亦难得到后人的孝敬。俗话所说的“屋掾水照旧痕”就是这个道理。
在日渐深入的社会主义容辱观教育中,要把“不孝”列入耻辱的范围,让每一个以孝为荣、以不孝为耻,做到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中处处以“孝”为先。尤其在实行计划生育,人口老龄话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孝”更为重要。笑铀200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