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道消息
每次干部换届前,总会听到一些消息:某人是民*局长,某人是公安局长,某人是房管局长……消息从何而来,不得而知。这些没有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而又有传闻的消息,故称之为小道消息。
小道消息比正式文件要早许多天,且因口头相传,传播速度异常迅速。消息一旦传出,大街小巷、各色人等皆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日,“私语”就成了“公语”;不久,“公语”就又被某些人说成了“公舆”;继而“公舆”又被某些人变成“官语”。那些被“私语”过的人就顺理成章地被“私”成“局长”、“公”成“县长”、“官”成“某某长”了,堂而皇之地坐上了“局长”“县长”“某某长”的宝座。
暂且不论这些人是否该“局”、该“县”、该“某某长”,只论为何消息不走正道,却走小道呢?
如若消息来自内部,一项庄严地任命,怎会能成为街谈巷语?这样做,入*誓言中“保守*的机密”岂不成了一句空话?这不正是在泄漏*的机密,破坏*的纪律吗?像这样的人怎么会在危难之际维护*的利益呢?如果*内有这样的成员,长此以往,*将不*了!
有人会说:先走小道,再走大道,目的在于搞一下民意测验吗!这话看似有道理,仔细一想,还是有问题。如果我们组织部门提拔干部,要经过群众测验才敢确定,那不表明我们的组织干部的眼力有了问题吗?不可否认,有些干部平时不作为,不调查,不深入基层,不听取群众意见,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只会听某些人的甜言蜜语,到了真正需要考察干部时,来个所谓的“民意测验”,且美其名曰:“依靠群众”,也就出现了“小道消息”,把“公语”当成了“公舆”。殊不知,“公语”与“公舆”,有着本质的区别,“公语”乃公众的传言,不置褒贬;“公舆”则是公众对某事某人的评价,或褒或贬。将“公舆”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是可取的,而把“公语”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是不可取的,而且是有害的,是胡涂的,是不负责任的!这样,我们的组织工作根本不是依靠群众,相反是脱离了群众,违背了群众的意愿,这样的做法,说得不客气一点,不是犯了“渎职罪”吗!
放出“小道消息”如果不是此种缘由,该不会是另有企图吧!现在的情况往往是“位”少“人”多,放出“小道消息”,是否也要谋其位者竞争一下,借此再搞点什么交易?只是猜想而已,没有确凿的证据,有这种企图的人不必担心,没根据的事不会构成犯罪。不过确实有一些传言,某人本来已经确定去某局,可是一公布,事情又泡汤了;某人已经打通了关节,本来有人应允了自己的请求,可是因为另有某人虽然能力不如某人,但因什么硬,某人便不再有某某位了。如果真是为了某某交易而改弦易辙,这就不再是渎职,而是*的蛀虫,这样的蛀虫一多,*的肌体就不再健康,*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
看了这些,有人会气愤地说,一派胡言,绝无此事,简直是污蔑!哎呀呀!这位大人不要生气吗!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身正不怕影斜吗?但丁不是说过:“走你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何必大动肝火呢?敝人但愿“绝无此事”,群众但愿“绝无此事”,*更但愿“绝无此事”呀!没事不是更好吗?哪放出“小道消息”意图又该如何解释呢?是卖个人情,拉个知己,为日后所用。如果再有人否认,我就解释不了了,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了。也是这个道理,解铃还需系铃人嘛!
有的人又会说,那是群众的舆论,别忘了,我们*的*策是“民主集中制”。是的!是的!群众“民主”了,行使了自己的权利,不让干部行使权利,“集中”一下,那也不公平呀!集一下中,再把什么“因素”也集进去,最后就集上了某人,集下了另一个某某,这样就“中”了。看样子,我们是误解了一些人的做法,他们没有违背*的原则。
小道消息该不该有,不可一概而论,但放出小道消息的意图,却值得商榷。非常佩服战争时期的*员,宁可牺牲,也不泄漏*的机密;非常佩服“最高指示,连夜传达”的做法。面对他们,扪心自问,当今某些人,是不是应该汗颜!
山东省夏津县第六中学教研室尹承勇邮编:2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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