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银行卡中5万元不翼而飞 终获银行赔偿
摘要:韶关市民陈女士向某银行申请一张银行卡后,在卡未遗失及外借的情况下,卡内存入的近5万元却神秘地不翼而飞,陈女士向当地法院起诉银行。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某银行对陈女士的银行存款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因此,该银行应对陈女士存款减少承担,遂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韶关市民陈女士向某银行申请一张银行卡后,在卡未遗失及外借的情况下,卡内存入的近5万元却神秘地不翼而飞,陈女士向当地法院起诉银行。昨日从浈江区人民法院获悉,法庭一审判令被告某银行给付原告陈女士4.9万余元。
2009年2月13日,陈女士的丈夫在某银行始兴支行柜台将49000元存入该卡后,借记卡当日余额为49782.06元。同月15日晚,陈女士在柜员机查询借记卡余额时,惊讶地发现卡内余额竟然为84.06元。
陈女士打印活期历史明细清单,该清单显示陈女士的借记卡于同月14日在福建南平通过柜员机分11次被取走49698元。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某银行对陈女士的银行存款安全负有保障义务。陈女士称卡内存款被提取时其本人在韶关,而该银行未能举证证明异地取款是陈女士本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为,也未能举证证明陈女士存在向外人泄露其借记卡信息、密码等过错。因此,该银行应对陈女士存款减少承担,遂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