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以及患者需求的增加,非计划内妊娠妇女选择无痛人流的比例越来越高,目前,无痛人流术已在各大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门诊普遍开展。
无痛人流术,医学上称为应用麻醉镇痛技术施行负压吸宫术,多使用丙泊酚复合芬太尼进行静脉麻醉,麻醉过程采用全身麻醉技术。全身麻醉技术作为无痛人流术中关键的一项技术,属于江苏省限制类医疗技术,需经卫生行*部门备案,其应用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如《江苏省全身麻醉技术管理规范(年版)》。
根据《应用麻醉镇痛技术施行负压吸宫术技术规范》,无痛人流术前,麻醉医师须对受术者进行与麻醉相关的病史问诊和体检,进行麻醉前评估并提出麻醉计划,并与受术者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术中由麻醉医师按要求填写麻醉记录单。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麻醉学分册》第1章临床麻醉日常工作规范规定,凡是需要专职麻醉科医师实施麻醉者,都必须填写麻醉记录单。
麻醉记录单(WS-)是一项国家卫生行业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建立和使用麻醉记录。其中,除第4章、5.1、5.2、6.3.8.2、6.3.8.4为推荐性条款外,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此,规范填写麻醉同意书和麻醉记录单等病历资料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
双随机检查
从近期对母婴保健机构进行国家“双随机”检查的情况来看,无痛人流术的相关文书记录情况不尽人意,一些机构及人员对麻醉技术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落实不到位,表现为麻醉同意书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无麻醉记录单。对于一些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已立案查处。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重点加强对无痛人流术文书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母婴保健机构规范建立和书写麻醉同意书和麻醉记录单等相关文书。
稿源:基层卫生监督科
责任编辑:程亮
编辑: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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